7月11日至12日,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运激光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梁伟等七名被告人操纵证券市场一案。淮安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梁伟等七名被告人及辩护人参加诉讼。该案涉案金额巨大,为公安部督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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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9年3月,为帮助被告人梁伟因金运激光股票价格下跌而面临的财务困境,被告人史高飞、朱益林及邹翔(另案处理)合谋操纵金运激光股票,并商定分享被告人梁伟提供的“底仓”利益。后被告人马骅、章伟杰、陈铭及孔晓雷等人陆续加入共同操纵。
其中,史高飞负责宣传推广和相互协调,以及影响身边的资金买入;马骅负责金运激光股票的二级市场交易,寻找资金买入以及控制金运激光股价;章伟杰负责利用资金优势配合马骅在二级市场买入;朱益林负责寻找资金买入及配合马骅在二级市场操纵;陈铭负责对接一级市场资源以配合操纵;梁伟负责提供“底仓”及对接资源和宣传媒体以配合操纵。
在实施共同操纵过程中,为实现分享梁伟提供的“底仓”利益及资金操纵人套利的目的,被告人马骅、章伟杰、朱益林、史高飞等人利用资金、持股和信息优势,连续集中交易“金运激光”股票,期间,多次以连续、对倒等交易手法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梁伟等七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梁伟等人进行了最后的陈述。被告人亲属、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三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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