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园区、企业:
按照《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东湖科学城激光产业集群发展的若干政策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武新管〔2022〕4号)文件精神,现面向东湖高新区激光企业开展2022年度激光产业奖补资金申报征集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申报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东湖高新区范围,且政策期限内在东湖高新区内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2.从事本政策重点支持的产业领域,以激光为核心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60%以上。 3.激光产业链重点支持领域 激光原材料:激光晶体、光学镜片、特种光纤等。 核心器件:泵浦源、声光/电光调制器、激光切割头等。 控制系统:伺服电机、输入输出设备。 激光器:光纤激光器、半导体激光器、固体激光器、气体激光器等。 激光成套设备:激光切割、激光焊接、激光清洗、增材制造、激光雷达、3D传感等。 4.本政策支持的企业须产权清晰,管理规范,无违法及不诚信行为。 5.符合《企业申报指南》(见附件1)申报资格中的其他要求。 二、支持周期 支持周期为2022 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共性申报材料 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2022年度加快推进东湖科学城激光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见附件2)、资金拟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并按要求提交以下附件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2022年度完税证明; 3.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上下载2023年11月28以后的信用报告; 4. 企业情况介绍,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介绍企业主营业务、产品(附图片),实际办公地点(需说明租或购以及场地面积),人员规模,近三年营收、税收数据,未来3—5年企业发展规划; 5. 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年审报告中需说明收入类型,并将以激光为核心的主营业务收入单独列报,并提供收入明细。 四、申报流程 (一)入围申报 1. 企业提交入围申报材料。各申报单位将共性材料电子版(word版、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donghuqifu@163.com),纸质版提交至管委会企服局(7号楼7011室)。 2. 专家开展入围评审。企服局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入围评审,根据政策支持方向确定支持企业范围,符合条件的企业收到评审结果后,进行具体政策条款的申报。 (二)具体政策条款申报 1. 符合条件的激光企业访问“光谷i企网站” www.ovi7.cn(计划于12月20日开通),根据页面提示,选择申报类别,按页面步骤进行填写,上传相关材料附件,填报完成后核对企业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提交。 2. 企服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由第三方机构对所有通过的项目出具审核意见,并公示。 五、申报时间 1. 入围申报时间为通知发布之日起—12月22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2. 通过入围评审的企业,进行具体政策条款申报时间及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一)入围评审、科技金融支持: 67880073、67886020 (二)进军新兴应用领域、加快人才培养和引进:65563330 (三)加大设备投入、研发投入、场地扶持:65525809、67886133 (四)企业规模提升:65563308、67880754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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