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知名眼科医生蔡瑞芳宣布停止做激光手术的消息引发社会对激光手术安全性的关注。其实早在去年8月,卫生部就发布了激光近视手术的行业标准,按规定今年2月1日起实施,即《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手术质量控制》(见附表)。根据标准,未满18周岁做手术可能会产生不良反应,且有严重干眼症、青光眼、角膜不规则散光、患糖尿病的人不宜做手术,甚至患有焦虑症、抑郁症等精神疾病的人也不宜做这个手术。
“这个标准很严格,但进行近视手术比这个标准更严。”昨日,湖南省眼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长沙爱尔眼科医院院长林丁教授说。
不少市民担心进行准分子近视激光手术后,会发生近视回退的情况。对此,林丁说,准分子手术其原理是通过眼角膜组织,利用激光高科技,切磨成一个“眼镜”来达到纠正视力的目的。但人体本身是一个活的生物体,有极少一部分人会在准分子激光手术后,视力发生度数极小的弹性回退,这种弹性回退发生的本身是与个人的生活习惯、身体体质等有关,跟手术关联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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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手术质量控制》
●哪些人绝对不适合做
眼部活动性炎症;
眼周化脓性病灶;
严重的眼附属器病变:如眼睑缺损、畸形、慢性泪囊炎等;
已确诊的圆锥角膜;
严重干眼病;
对于LASIK,中央角膜厚度<450m,或预计角膜瓣下剩余基质床厚度小于250m;
未受控制的青光眼;
未受控制的全身结缔组织病及严重自身免疫性疾病;
未受控制的糖尿病;
全身性感染性疾病。
●手术可能产生不良影响者
年龄不满18周岁;
近两年屈光度变化超过1m -1;
近视超过14m -1;
远视超过6m -1;
散光超过6m -1;
对侧眼为盲或低视力;
干眼症;
轻度险裂闭合不全;
初次手术前角膜中央平均屈光力低于38m -1或高于48m -1;
单纯疱疹性或带状疱疹性角膜炎病史;
角膜基质或内皮营养不良;
明显角膜不规则散光;
穿透性角膜移植术后2年内;
影响矫正视力的白内障;
视网膜脱离、黄斑出血等眼底病史;
青光眼;
糖尿病;
妊娠;
哺乳期;
癫痫;
焦虑症、抑郁症等精神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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