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深圳市大族激光(7.72,-0.17,-2.15%)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大族激光”)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10月10日发出通知,于2012年10月19日发布提示性公告。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12年10月25日下午2:30-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10月24日-2012年10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0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0月24日15:00至2012年10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4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60,809,66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4.5472%。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17,192,4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0.37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3,617,26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1763%。本次会议前独立董事于2012年10月22日至2012年10月24日公开征集投票权,会议时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公司董事长高云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出席了会议,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大会采用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1.0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结果为: 357,873,77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63%,2784890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18%, 151,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9%。
1.02 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和授予数量
表决结果为: 357,874,77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66%,2,783,890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7716%, 151,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9%。
1.03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工具的分配情况
表决结果为: 357,873,77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63%,2,783,890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7716%, 152,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1%。
1.04 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及禁售期
表决结果为: 357,873,77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63%,2,783,890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7716%, 152,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1%。
1.05 权益工具的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表决结果为: 357,874,77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66%,2,783,890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7716%, 151,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9%。
1.06 激励对象获授条件和行权条件
表决结果为: 357,873,77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63%,2,783,890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7716%, 152,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1%。
1.07 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表决结果为: 357,873,77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63%,2,783,890反对, 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7716%, 152,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1%。
1.08 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方法
表决结果为: 357,873,77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63%,2,783,890反对, 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7716%, 152,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1%。
1.09 公司实行激励计划、授予权益工具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表决结果为: 357,873,77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63%,2,783,890反对, 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7716%, 152,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1%。
1.10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表决结果为: 357,873,77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63%,2,783,890反对, 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7716%, 152,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1%。
1.11 股权激励计划变更、终止
表决结果为: 357,873,77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63%,2,783,890反对, 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7716%, 152,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1%。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357,777,26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96%,2,780,890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07%, 251,502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7%。
3、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为: 357,777,26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96%,2,780,890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07%, 251,502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7%。#p#分页标题#e#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张愉庆律师、张慧丽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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