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族激光(002008)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2月5日以传真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2年12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2012年5月8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同意聘请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审国际”)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
现鉴于原中审国际深圳分所对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团队已加入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审国际深圳分所拟与该所实施合并,合并后事务所名称为“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岳华”),原中审国际深圳分所的所有审计、验资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将转由中瑞岳华继续承办。为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拟变更中瑞岳华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详见第2012060号公告——《关于公司变更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601398)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申请人民币3.8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解决公司日常营运资金的需求,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申请3.8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本决议对授信额度内各项贷款融资申请均有效,具体单笔业务不再专门出具董事会决议。
三、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600036)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申请人民币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解决公司日常营运资金的需求,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申请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本决议对授信额度内各项贷款融资申请均有效,具体单笔业务不再专门出具董事会决议。
四、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变更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召开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时间:2012年12月26日上午10:00开始,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88号大族科技中心2楼会议室,2012年12月21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详见第2012061号公告——《关于提请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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