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利用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详细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1、 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
2、 投资额度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投资。
3、 投资对象和投资期限
(1)公司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进行委托理财。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委托理财机构进行不超过18个月的理财。
(2)公司拟购买证券交易所市场实施标准券制度的债券质押式逆回购交易产品。
(3)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期限短的理财产品,不用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
4、授权实施期限
该公司董事会授予总经理在期限内,在上述额度内具体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授权期限自董事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2 年内有效。
该公司总经理负责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组织实施,在投资额度内审批每笔委托理财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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