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保证各控股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1.为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上述银行申请使用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函的风险敞口部分提供担保,实际申请使用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
2.为武汉法利莱切割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上述银行申请使用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函的风险敞口部分提供担保,实际申请使用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
3.为武汉法利普纳泽切割系统有限公司在上述银行申请使用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函的风险敞口部分提供担保,实际申请使用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
4.为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在上述银行申请使用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函的风险敞口部分提供担保,实际申请使用金额不超过5亿元。
5.为武汉华工新高理电子有限公司在上述银行申请使用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函的风险敞口部分提供担保,实际申请使用金额不超过1亿元。
6.为武汉华工赛百数据系统有限公司在上述银行申请使用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函的风险敞口部分提供担保,实际申请使用金额不超过1亿元。
7.为武汉华工科贸有限公司在上述银行申请使用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的风险敞口部分提供担保,实际申请使用金额不超过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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