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长宁区疾控中心所需激光相干光学测量仪询价采购公告 开始时间: 2013-05-30 截止时间: 2013-06-06 开标时间: 2013-06-18 采购目录: 医疗器械设备 招标项目编号: ZC20130112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单位名称: 上海市长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撰写人: 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主题内容:
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受 上海市长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委托,对长宁区疾控中心所需激光相干光学测量仪进行询价采购,现向社会发布采购信息,欢迎广大供应商参加响应。
采购编号:ZC20130112
项目名称:长宁区疾控中心所需激光相干光学测量仪询价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激光相干光学测量仪一套, 光学生物测量仪1台,随机配套打印机1台,随机配套电脑1台 (经有关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国家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有关管理规定;
(3)供应商及其响应的产品近3年有良好的类似业绩;
(4)供应商或器械厂商在本市有固定地点的经营服务机构,可长期提供售后服务。
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时间:2013年6月6日(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地点: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天山路600弄4号思创大厦6楼602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6月18日(周二)上午10:00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天山路600弄4号思创大厦6楼)
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当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办理信息登记(详见www.zfcg.sh.gov.cn);
(2)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计算机U盘(以备复制数据);
(3)提交本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近三年类似成功项目业绩清单(内容需包括项目概况、合同金额、业主名称及核实电话等信息,限1页)、在上海地区有固定经营服务机构相关说明(非本市供应商提供,限1页)等资料各一份,前述资料每一页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 4 )只有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项目响应,本采购文件不收取费用。
其他: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联 系 人:邢莹、严智强
联系电话:62733385、62733395
联系传真:62733353
公告发布机构: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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