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委托,对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LNZC20130701988)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激光治疗仪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一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
(四)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有所投医疗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同时必须提供该产品的《注册登记表》;
(2)供应商是激光治疗仪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授权代理商,同时必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代理委托书;
(3)在东北地区有稳定的售后服务机构或人员。
(4)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来完成的与本项目相关的业绩证明。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四、领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谈判文件于即日起至2013年9月3日在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长白9-10号路10号2楼办公室)开始发售(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所投医疗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提供该产品的《注册登记表》、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若是代理商参加投标则另需携带制造商授权代理委托书)及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谈判文件)。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会议时间:2013年9月4日9:30时 (北京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会议地点: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9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17号),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谈判会议。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17号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9-10号路10号2楼办公室
项目联系人:何惧 联系电话/传真:024-83733912转82/83733913
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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