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 年8月28日以电子邮件、
当面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3年9
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 人,其中
独立董事2人。会议由董事长梁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吴光权先生为财务部总监,吴光权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三年九月二日
附件
财务部总监简历
吴光权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8 年生,大学学历,中国注册
会计师,中国税务咨询师。曾在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天津倚天会计师事务
所湖北分所等单位任职。截至本简历披露之日,吴光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
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吴光权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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