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时间:2014-05-12
1.审议《201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3年度报告》及《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3年度报告》、《2013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4月22日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2013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登在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2013年财务决算报告》
相关数据详见4月22日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中的《2013年财务报告之审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2013年利润分配方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审字【2014】48320008号《审计报告》确认,2013年母公司净利润341,988,341.16元,按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4,198,834.12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956,656,016.54元,减去2012年度已分配股利208,879,320.00元,2013年母公司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55,566,203.58元。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2元(含税)。
上述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利润分配政策合法合规。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根据前期协商,公司2014年度的审计费用约为100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原章程第四条中“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大族激光(002008)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Han’sLaserTechnologyCo.,Ltd.”,修改为:“公司注册名称: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Han’sLaserTechnologyIndustryGroupCo.,Ltd.”;
2、原章程第五条中“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4,439.66万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55,273,562元”;
3、原章程第十八条中“公司股份总数1,044,396,600股”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1,055,273,562股”。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将独立董事薪酬调整为18万元/年(税前),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独立董事樊建平、郭晋龙、黄亚英、邱大梁回避表决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关于向部分非独立董事支付津贴的议案》
同意向非独立董事张鹏、胡殿君支付董事津贴,金额为18万元/年(税前),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董事张鹏、胡殿君回避表决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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