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4026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
于2014年07月30日以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08月0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应参加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与会董事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
司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促进子公司的生产发展,解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公司
同意为控股子公司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2,000万元。本
次担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详见第
2014027号——《对外担保的公告》。
关联董事高云峰、张建群、胡殿君、刘学智因在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回避表决此项议
案。
二、与会董事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
司深圳市大族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18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促进子公司的生产发展,解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公司
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大族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1,800万元。本次
担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详见第2014027
号——《对外担保的公告》。
关联董事高云峰、张建群因在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三、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
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本决议对授信额度内各项贷款融资申请均有效,具体单笔业务不再专
门出具董事会决议。
四、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
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本决议对授信额度内各项贷款融资申请均有效,具体单笔业务不再
专门出具董事会决议。
五、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华润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
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本决议对授信额度内各项贷款融资申请均有效,具体单笔业务不再专
门出具董事会决议。
六、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综合
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本决议对授信额度内各项贷款融资申请均有
效,具体单笔业务不再专门出具董事会决议。
七、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广东华兴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
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本决议对授信额度内各项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申请均有
效,具体单笔业务不再专门出具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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