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这是国内第一起3D打印机专利侵权案例,西通与天威的侵权纠纷始于天威于2014年5月在淘宝和京东启动销售的首款桌面级3D打印机。珠海西通在起诉书中说,早在2013年11月,珠海西通就申请了专利号为ZL201320463657.2 《3D打印机挤送装置实用新型专利》。这项专利描述了FDM 3D打印机打印喷头独有的ABS线材融溶挤出设计,属于市场流行桌面FDM 3D打印机生产厂家绕不开的核心专利。目前包括MAKERBOT、CUBE、REPRAP在内的十几家3D打印厂商都在生产销售此类机器,西通希望已经在使用此技术的其他国内外企业能够尊重其专利。
根据判决书 在挤出装置和外观专利两项侵权起诉中 西通最初向天威索赔40万元,而中级法院裁定的赔偿金额不到这一数额的一半。
一不愿具名的专家透露,根据法院判决的结果以及西通对于此次诉讼的态度,16万元还不是天威经济赔偿的全部,包括西通递交法院诉讼之日起,天威所销售的3D打印机产品利润按照法律规定都要归西通,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必须停止制造、销售侵权产品。而天威作为桌面机的的终端厂家之一,多款产品销售恐将受波及,这对于天威在雄心勃勃启动的3d打印机市场的销售来说,可能是个不小的打击。
珠海西通执行董事杨晓婷近日表示:“天威侵权3d打印机产品的销售量在数千台以上,并且目前该产品仍在市场上销售,而由于西通起诉时间在2014年中,因此这个赔偿金额只涉及到天威侵权产品销售量的一部分”,她同时特别强调:“西通将进一步追溯天威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还驳回了天威对西通的两项专利无效的认定请求。判决认定西通的涉案专利均是有效的。中级人民法院还认为,天威产品侵犯了西通相关公司的另一项外观专利。
西通在庭审中表示,天威以及其相关贸易公司至少3款产品侵犯了该公司专利。提请法院需要裁定,天威的哪一实体,是母公司还是贸易子公司应当对侵权行为负责,以及天威每一款侵权产品的应赔偿数额。
珠海市中级法院裁定,天威的至少1款产品抄袭了西通的关联公司东拓贸易有限公司专利号为ZL201330341637.3的外观专利。通过这一外观专利,主视图,俯视图 可透视里面的打印机头。
西通发言人贺思怡在一封电子邮件中表示:“庭审中展示的大量证据表明,天威的抄袭程度比我们想象的更深。西通重视原创和创新,并全身心投入到全球最好产品的开发中。我们开发这些产品以满足消费者,而不是为了让竞争对手明目张胆的抄袭。”
杨晓婷表示:“今天的判决不应仅被视作西通的胜利,而是国内蓬勃发展的3D打印机产业的胜利。值得庆幸的是,专利法的正义被尊重,使得国内的相关公司可以放弃抄袭和剽窃的侥幸心理,切实投入进行自主研发。” 西通同时表示,这一判决并不意味着最终结局。天威有权向广东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
根据GARTNER的数据,全球3D打印机的市场规模已达30亿美元,而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除中国之外,3D SYSTEMS和FORMLABS还在美国提起诉讼。
相关讯息;珠海西通是国内领先的3D打印设备供应商,于2014年率先推出高精度光固化打印机,引起业界瞩目,天威飞马是位于珠海的传统平面打印耗材生产企业,于今年10月誓言进军3D打印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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