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原文
为促进我市总部经济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委组织开展了总部经济企业贡献奖、落户奖和办公用房补助的核算工作。经发布公告、申报受理、材料审核、数据核算等环节,我委起草形成了总部经济企业奖励与补助方案,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拟接受奖励与补助的总部经济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委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的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委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3091
邮编:518035
咨询邮箱:fzgh@sz.gov.cn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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