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联赢激光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自2018年12月3日开市时起暂停转让,暂定恢复转让的最晚时间为2019年3月1日。
公告显示,联赢激光预计应披露的重大信息在披露前已难以保密或已经泄露,可能或已经对股票转让价格产生较大影响,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对公司股票停牌。
联赢激光表示,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延期恢复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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