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光峰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9日收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送达关于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起诉光峰科技、深圳市福田区索普尼投影视频系统商行的三份《民事起诉状》及及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三份《民事裁定书》等相关材料。
光峰科技被起诉的原因在于涉嫌专利侵权。原告为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台达电子称其系第ZL201610387831.8号“荧光剂色轮及其所适用的光源系统”、第ZL2013100174478.0号“光学系统”、第ZL201310625063.1号“蓝光合成方法及系统”发明专利的权利人。
台达电子认为,光峰科技与另一被告索普尼投影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光峰极光投影机(规格型号:AL-LX410UST)”的行为,侵犯了其上述发明专利权,造成了经济损失。鉴于此,台达电子请求法院判令光峰科技等停止相关侵权产品的制造、销售,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上述案件涉案金额合计4843.6029万元,目前处于已立案暂未开庭状态。不过,光峰科技3000万元存款已被冻结。
尽管如此,光峰科技还是很有自信地表示,经公司分析,公司产品未使用涉案专利技术方案,侵犯该涉案的 3 件专利的可能性低。同时,该型号产品销售额不到公司 2018 年营业收入的 1%。
资料显示,光峰科技是一家激光显示科技企业。其主要产品包括激光电影放映机光源、激光电影放映机、激光电视光机、激光电视以及激光商教投影机等。招股书披露,截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在全球范围内获授权专利 792 项,同时正在申请授权的专利超 700 项。
那么,此次诉讼对光峰科技影响究竟有多大?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甘国龙表示,目前尚无法判断。
甘国龙向记者表示,一般来说,评估所谓“影响多大”主要从几个方面来看,一是是否构成专利侵权,这是一切的基础,只有构成专利侵权,才需要评估影响多大;二是假设构成专利侵权,则需要考虑法院如何判决侵权赔偿问题以及这个判决赔偿金额的多少;三是相关侵权专利所涉及的产品线的产值有多少,前面的判决赔偿是一次性的,后续可能涉及产品停止生产才是长期根本性的影响公司的收入。
“如果他们还有较多其他涉及侵犯专利的诉讼,即使尚未有法院判决结果,但是也可能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甘国龙表示。根据招股书披露,发行人专利涉及诉讼中,作为原告的案件20起,发行人为被告的案件 2 起。
公告显示,台达电子向光峰科技等提起3起专利侵权诉讼,原告台达电子称其系第ZL201610387831.8号“荧光剂色轮及其所适用的光源系统”、第ZL201310017478.0号“光学系统”、第ZL201310625063.1号“蓝光合成方法及系统”等发明专利的权利人。台达电子认为,被告之一光峰科技和被告之二索普尼投影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光峰极光投影机(规格型号:AL-LX410UST)”的行为,侵犯了其上述发明专利权,造成了经济损失。鉴于此,台达电子请求法院判令光峰科技等停止相关侵权产品的制造、销售,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单案索赔160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145343元。三案涉案金额共4,843.6029 万元。
光峰科技有3000 万元被冻结。但公司认为,其银行账户的现金余额充足,该笔财产的冻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和资金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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