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族激光(002008)10月8日早间公告,公司根据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要求,在瑞士聘请了PwC AG(普华永道股份有限公司)对欧洲研发运营中心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经普华永道审计师确认,在2011 年10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大族香港)汇给大族投资股份公司(大族投资)后再汇给大族欧洲股份公司(大族欧洲)的现金流交易仅用于英格堡项目(即欧洲研发运营中心项目),且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标准准确地记录。
普华永道独立鉴证报告显示,此次鉴证业务的目的是确定能否对大族香港汇给大族投资后再汇给大族欧洲的现金流仅用于项目,特别是没有资金被转移到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事项提供合理保证。大族香港在2011年10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为项目提供了约1.34亿瑞士法郎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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