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商务部和科技部发布了关于调整《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的公告。项目分类涉及医药、农业、航空航天、卫星、化学、石化、通信、等多个重要技术领域。
编者留意到,在限制出口的分类里,包含了与光学、激光与增材制造方面相关的项目:
25. 在人工晶体生长与加工技术(编号:053104X)项 5 下增加控制要点:“15. KBBF 晶体生长与棱镜耦合器件加工技术”。
26. 新增“3D 打印技术(编号:183506X),控制要点: ‘铸锻铣一体化’金属 3D 打印关键技术”。
40. 新增“激光技术(编号:184013X),控制要点:利用自主研发的 KBBF 单晶体制造深紫外固体激光器的关键技术”。
本次调整,进一步对光学晶体出口限制进行了补充,同时还增加了对深紫外固体激光器和3D打印技术的出口限制。
在中美从贸易战转到科技竞争的背景下,作为光电子和智能制造重要代表技术的激光与增材制造,防止核心技术外流自然也备受关注。不久前已有报道,美国正在考虑把激光产品列入限制向中国出口的名单。
随着我国激光技术快速发展,追赶西方国家先进水平,我国在激光晶体方面技术领先全球,在深紫外固体激光器的研发也是位居世界前列,因此本次增加了激光技术、3D打印类别,是我国增强了对自身核心技术的保护意识。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调整的出口技术限制项目,涉及了信息处理和加密等,具体为“基于数据分析的个性化信息推送服务技术”,这意味着互联网平台TIKTOK所拥有的核心算法和数据,将被限制出口,此前被美国打压该公司强制其出售美国业务,受到全球的关注,这么一来,有可能收购案需得到中国政府同意才能通行。
本次调整值得关注的技术还有:航天遥感影像、人工智能交互界面、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无人机技术、大型高速风洞、特定的疫苗与毒株等。
此次目录调整后,企业该怎么做?
技术出口分自由、限制和禁止三类。根据规定,准备出口限制类技术的企业在对外进行实质性谈判前,应填写《中国限制出口技术申请书》,报送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进行申请;属于国家秘密技术的,需提前办理保密审查手续。如申请获批,则可以取得技术出口许可意向书,凭此办理申请出口信贷、做出保险意向承诺,并可对外开展实质性谈判,进而签订技术出口合同。签订技术出口合同后,应当再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申请技术出口许可证。技术出口合同自技术出口许可证颁发之日起生效。
详细的目录名单,请直接登录:http://images.mofcom.gov.cn/fms/202008/202008282009110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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