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晚间,国内激光器市场龙头企业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锐科激光”,300747.SZ)发布2023年度业绩快报。公司去年营业总收入为36.80亿元,和上年同期相比(同比)增加15.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4亿元,同比增加446.8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为1.72亿元,同比增加1896.86%。
锐科激光称,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多款新产品的研制及发布,同时对产品性能、产品服务和产品型谱整体进行了规划和战略升级;另外,针对市场特殊需求,公司制定专项应用解决方案,深挖激光应用场景;同时,公司积极参加展会、专业论坛,开展感恩行活动走访客户和宣讲,增加国内和海外销售与服务网点,提升售后服务时效性和管理能力。
过去的2023年,锐科激光激光器销售数量约15.91万台,同比增长16.39%。同时,公司在原材料降本、研发设计降本、产品质量管控、精益生产管理、物流降本等方面全面发力,综合毛利率同比提升8.13%,营业利润率同比提升6.20%。
报告同时提到,本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5179.63万元,同比增加1952.28万元,主要系本期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优惠政策。
锐科激光是一家专业从事光纤激光器及其关键器件与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拥有高功率光纤激光器国家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和光纤激光器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该公司目前已形成六大类产品,分别为连续光纤激光器、脉冲光纤激光器、准连续光纤激光器、窄线宽光纤激光器、直接半导体和超快激光器。
锐科激光于2007年由闫大鹏创立,该公司也是国内第一家光纤激光器生产企业。闫大鹏现为锐科激光副董事长兼总工程师,锐科激光目前实际控制人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激光器产业链上游主要包括光学材料、光学元器件、机械、数控、电源及辅助材料等,中游主要是各种激光器及其配套装置与设备,下游则以激光应用产品、激光制造装备、消费产品为主。锐科激光即处于产业链中游。
值得关注的是,从我国光纤激光器市场来看,国产光纤激光器逐步实现由依赖进口向自主研发、替代进口到出口的转变,到目前国产化浪潮崛起,并实现了国产光纤激光器功率和性能逐步提高的状态。目前,中国激光器行业则正在经历全面市场化竞争阶段。
根据《2023激光产业发展报告》,随着国内光纤激光器企业综合实力的增强,国产光纤激光器功率和性能逐步提高,2022年我国光纤激光器市场整体销量稳中有升,但大多数企业营收及利润率呈现持平或下降的趋势,整体规模下降至122.6亿元,同比减少1.8%。该报告彼时预计2023年整个市场将会恢复正增长,到135.5亿元,同比增长10.5%。
锐科激光此前在报告中也提到,2022年是该公司发展期的最低点,公司于2022年第三季度开始全面梳理“增量不增收,增收不增利”的专项问题,制定工作方案,通过加大研发投入,持续在研发工艺、生产制造环节推动实施降本增效工作,降低综合成本,有效拓宽公司整体盈利空间。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全国人大代表,闫大鹏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也提交了三份建议:关于加强卓越工程师培养的建议;关于进一步支持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的建议;关于深化光电子信息产业产教融合,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建议。
其中,在第三份建议中,闫大鹏认为,我国在激光与智能制造、光通信、光显示、光传感等多个领域已形成较为完备的产业链,光电子产业基础良好,但仍存在部分高端技术依赖海外、前沿技术原始创新能力不足、研究和工艺技术人才缺少等问题,突破“卡脖子”关键技术刻不容缓。
为破解光电子信息产业领域人才培养和产业需求“两张皮”难题,推动产业人才同频共振,服务光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为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凝心聚力,闫大鹏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强化产教融合的政策体系支撑。完善光电子信息产业领域产教融合法规体系和协同推进的措施办法,突破制约发展的瓶颈。
二是打造产教融合共同体,推进产教资源共建共享。充分发挥政府统筹、产业聚合、企业牵引、学校主体作用,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企业与高校共建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协同制定教学目标、开发课程、完善教学内容等,精准对接企业和行业需求。
三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中高级专业人才。探索实行人才柔性引进机制,广泛吸引高层次人才和高校院所优秀人才和团队。鼓励企业与高校建立长期人才合作关系,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研究、能创新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解决光电子信息领域相关企业在用工方面的燃眉之急。
四是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增强创新动力。通过成果转让、购买服务、技术外包、联合攻关等手段,加快企业技术改造、革新和升级。建设基于产教融合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打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通道。
五是构建产教融合支持保障机制,激发各主体内在合作动力。政府相关部门可加强宏观调控,构建和完善对参与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高校及企业的激励机制和政策,调动各主体的内在合作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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