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激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提出实现全省激光产业规模“一年筑基、两年起势、三年翻番”,力争2024年达到280亿元、2025年达到380亿元、2026年达到500亿元,将带动高端制造、光伏锂电、消费电子、医疗美容、国防军工等激光应用相关产业过万亿元。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6年,在特种激光材料、高端激光器及芯片、中高端激光设备及系统集成等方面取得一批标志性创新成果,激光技术发明专利拥有量年均增速15%左右,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力争打造1家营收过200亿元、1家营收过100亿元、2家营收过50亿元的企业,新增3家左右上市企业,培育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招引一批激光领域上下游企业落户湖北,初步形成雁阵梯队。
《实施意见》提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研发机构和服务平台的支撑带动作用,组织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保持激光技术应用创新领先优势,提升原始创新策源能力。同时,坚持锻长板、补短板、育新板齐头并进,巩固延伸产业链条,打通产业链核心环节,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自主可控能力。扩大激光技术宣传,加快推进激光与其他行业的融合,扩大激光加工、激光清洗、激光诊疗、激光雷达、激光增材制造等各类设备的研究开发与应用推广,满足不同行业领域的多样化需求,在赋能千行百业中带动自身成长壮大。
加强统筹规划和企业服务,推动优质企业加快培育壮大,促进产业集群集聚发展,引导跨区域协同合作和错位竞争,提高全省激光产业整体竞争力。 加大政策支持,强化要素保障。对经由省级以上认定或备案的公共服务平台,按照其开展技术和智力外溢性服务情况,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对于承建激光领域国家原始创新策源地建设任务的主体单位,可参照省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予以支持,对项目投入的10%予以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1000万元。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奖励资金由省级和企业所在地各承担50%),实行晋档补差。加强鄂产激光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力度,对纳入国家和省级首台(套)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等目录的产品,省级按产品购置单价或研发费用的15%,对产品研制方和示范应用方给予补助,双边最高奖补1000万元。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