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 订阅
阅读 | 订阅
半导体激光器

奥普光电涉足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器产业化

星之球激光 来源:证券时报网2012-01-31 我要评论(0 )   

奥普 光电 今日披露,为发挥公司在光电技术上的优势,延伸产业链,提高盈利水平,公司决定与自然人廖新胜博士共同出资4000万元设立长光华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经营范围...

 奥普光电今日披露,为发挥公司在光电技术上的优势,延伸产业链,提高盈利水平,公司决定与自然人廖新胜博士共同出资4000万元设立长光华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器等相关产品的研究、开发、制造和销售。奥普光电还披露了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告,长光华芯注册资本4000万元,其中奥普光电出资20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廖新胜出资19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奥普光电以货币资金出资,廖新胜以无形资产(作价以评估备案价值为基准)和部分货币资金出资。廖新胜关于无铝量子井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器关键技术与应用于2007年获得科技进步二等奖,曾任国际知名激光技术公司副总经理。奥普光电将与廖新胜签订投资协议书,就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器项目进行全面合作,共同设立公司,推进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器的产业化工作。

  奥普光电表示,此次评估的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器核心技术,解决了制造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器的关键技术问题,填补了我国在高性能半导体能量激光器方面的空白,解决了我国在工业、医疗、基础研究等方面对高功率激光器的急需。

  奥普光电2008年11月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为2008年11月17日,有效期为3年。奥普光电于2012年1月13日收到吉林省科学技术厅下发的《关于公布2011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结果的通知》,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发证日期为2011年10月13日。

  根据相关规定,奥普光电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自2011年起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所得税按15%税率征收。自2011年1月起,奥普光电已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对2011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转载请注明出处。

暂无关键词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未注明其他出处的作品,版权均属于激光制造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获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 用,并注明"来源:激光制造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其他来源的作品及图片,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媒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③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请及时向本网提出书面权利通知,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具体链接(URL)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本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移除相关涉嫌侵权的内容。

网友点评
0相关评论
精彩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