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族激光(002008)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12 年 10 月 25 日以传真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12 年 10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建群先生、刘学智先生、吕启涛先生作为股权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 2012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符合《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各项授权条件, 确定以 2012 年 10 月 30 日作为本次股票期权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向 631 名中 国籍激励对象授予 4648.7558 万份股票期权,向 3 名非中国籍激励对象授予 123.528 万份股 票增值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公司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 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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