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镇一家塑胶公司,是以生产和销售塑胶配件和塑胶模具为主的企业,近年来跟很多企业一样,越来越受到“招工难”、用工成本持续上涨等问题影响,公司虽然想要“机器换人”,但购买设备动辄上百万元的一次性投入,将使公司本就不充裕的周转资金更加紧张。
在新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出台后,该塑胶公司终于下定决心推行“机器换人”,上半年共有价值383.16万元的固定资产享受了一次性扣除优惠,对比原来的正常折旧,有362.2万元享受加速折旧,相当于享受减税90.55万元,为公司腾出了周转资金。这让该公司负责人何先生心里有了底气,“接下来要捋起袖子大干一场,加快公司‘机器换人’的速度。”
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10月20日发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规定,对生物制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六大行业实施完善加速折旧政策,并对所有行业购入的研发专用设备实施加速折旧和一次性扣除优惠及对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实施一次性扣除优惠。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