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下午,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分组审议的基础上,举行联组会议,围绕全省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会议围绕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特别是对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的水环境问题进行询问,省政府分管领导和省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回答了提问。
405个问题281个已经整改完毕
省人大常委会邢春宁副主任首先提问:江苏是全国唯一集江河湖海于一体的省份,水情特殊。这次全国、省、市人大联动开展的《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发现了一批涉水的突出环境问题。请问省政府如何举一反三,推动这些问题以及此类一批问题的解决,下一步有哪些有力措施?
江苏省副省长费高云在回答中表示,今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都把《水污染防治法》的执法检查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这一次执法检查,全国省市县五级人大代表有数万人都参与到这次执法检查当中去,可以说这次检查是非常全面的,非常彻底的。经过梳理,这一次总共交办的涉水的问题是405个,到目前为止,我们有281个问题已经整改完毕,还有124个问题列入了江苏省涉水问题的清单,下一步加以解决。
热成像仪、水下机器人等都要用上保长江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朱有华提问:今年3月,生态环境部在泰州启动长江经济带入河排污口现场排查试点工作,初步排查结果发现,排污口数量远超原来掌握的。在前不久的执法检查中也发现,一些工业集聚区、居民生活区排污口随意布设,个别企业仍然存在私设暗管直排废水的情况。机构改革后,这项职能整合到了生态环境厅,请问面对数量庞大、情况复杂的排污口,如何做到“应查尽查”,精准地推进违法排污行为整改到位?
省生态环境厅王天琦厅长回答时表示,长江入河口的排查是生态环境部安排的一项全新的工作,目的是为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提供基础和依据。它的总要求是四个字“查、测、溯、治”,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第一是全口径排查,实现全覆盖。长江堤岸向外两公里、太湖堤岸中轴线向外两公里都在排查的范围。如果在两公里范围内遇到工业园区、开发区、居民小区、畜禽养殖小区,这些小区就全面积列入排查的范围,这样确保排查没有任何遗漏。排查对象,既包括所有通往长江的直接排口,比如管道、沟渠、涵闸等等,同时也包括通过河流、农业排水口等等间接排入长江的排口。总之,只要是往河里排污的口子都必须查清楚。
第二是分三级排查,确保准确性。一级排查,我们称之为机查,通过卫星、无人机等等来初步查清长江入河排口。第二级排查是人工排查,在机查的基础上进行人工巡河巡湖,确保每一个路段,每一个排口都不出现遗漏。尤其是对排查范围内涉及到的河流、涵闸、湿地、岛屿、码头,包括工业集聚区、城镇暗管等等进行全口径的排查。
在这个基础上,再开展三级排查,就是人机结合,在两级排查的基础上梳理出其中的一些疑问,然后再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比对,同时还要运用热成像仪、水下机器人等等做探测,实现应查尽查。泰州目前已经完成了排查,沿江其他7个城市今年年底完成排查。省委省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分管省长担任组长,相关部门都是组成领导小组的成员。同时,制定了系统的工作方案,确保这项工作如期完成任务。下一步,我们将在排查的基础上,运用好这次排查的成果,制定详细的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确保没有一滴污水再进入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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