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认定为福建省 2011 年第一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收到由福建省科
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联合签发的《关
于认定福建省2011年第一批和第二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根据《高新技
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
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 号)以及《关于福建省2011年第一、二批复
审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申请的复函》(国科火字【2011】327号)的有关规定,经
有关专家评审,本公司被认定为福建省2011年第一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
号:GF201135000107),认定有效期为3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司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
业后三年内所得税率将按15%的比例征收,本公司将延续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
特此公告。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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