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记者昨日从科技部门获悉,《关于加快中国(温州)激光与光电产业集群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已出台,从今年开始,市财政每年在科技经费中追加安排5000万元,设立激光与光电产业集群建设专用经费,为集群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意见》提出,围绕构建产业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外部生产要素进入温州,形成龙头企业主导、中小企业配套、上下游产业合理布局、有序发展的良好局面。对引进的国内外激光与光电行业龙头企业和关键配套企业,要优先给予供地,重大或特殊项目引进实行“一事一议”。
为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建立技术中心或企业研究院,《意见》对被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市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和20万元的资金补助。
据悉,《中国(温州)激光与光电科技孵化器企业机构入驻管理办法》、《中国(温州)激光与光电产业集群工业用地项目入园管理办法》、《中国(温州)激光与光电产业集群建设专用经费管理办法》等同时出台。(记者 夏晶莹)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