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 订阅
阅读 | 订阅
金属钣金新闻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星之球科技 来源:新浪财经2012-03-29 我要评论(0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于 2012 年 3 月 23 日下午 13:00----14:00 在沈阳市浑南新区金辉街
16 号公司东区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2 年 3 月 12 日以传
真或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 8 人。董事于海斌先生因
公出差未能参加会议,委托梁波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兼总裁曲道奎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一
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于海斌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王宏玉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王宏玉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于海斌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并担任战略委员会的
召集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转载请注明出处。

暂无关键词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未注明其他出处的作品,版权均属于激光制造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获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 用,并注明"来源:激光制造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其他来源的作品及图片,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媒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③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请及时向本网提出书面权利通知,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具体链接(URL)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本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移除相关涉嫌侵权的内容。

网友点评
0相关评论
精彩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