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郑州10月17日电(记者郭久辉、王烁)针对社会反映较多的医院滥用植入性医疗器械的现象,河南省卫生厅近日对实施介入诊疗业务实施“七项核心管理制度”,加强介入诊疗技术管理,严禁使用院外植入性医疗器械,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七项核心管理制度”分别为:患者知情告知同意制度,介入诊疗技术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制度,学科会诊制度,植入性医疗器械应用管理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动态监测评价制度和监督管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新规定,医疗机构要严格掌握介入诊疗手术的适应证。对介入诊疗技术风险做出科学、客观的评估,并制定规范、完整、有效的医疗安全应急处置预案,防范医疗风险,确保医疗安全。在实施介入诊疗手术前要向患者和其家属告知手术目的、耗材选择、手术风险、术后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等,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同时,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植入性医疗器械的相关核查制度,详细记录植入性医疗器械的相关信息,实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责任可追究。医务人员在使用植入性医疗器械前,要核对有关信息,严格按照相关诊疗规范使用,并向患者或其家属履行告知义务,签署知情同意书,在病案中记录植入性医疗器械相关信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会诊名义使用院外植入性医疗器械。
此外,河南省卫生厅还对介入诊疗病例信息的报送、对医疗机构和医师介入诊疗行为以及违反诊疗规范的责任追究等,作出严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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