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发布了一份指导性文件,旨在指导认证机构(CBS)正确进行灯泡验证测试,包括已经通过能源之星灯泡V1.0和V1.1规范的LED产品。该指导文件涵盖了强制性以及随机选择测试,还详述了几个验证测试可以不同于最初认证测试的案例。
EPA花费数月(整个夏季和初秋)敲定灯泡V1.1规范。对比2013年秋季发布的灯泡V1.0规范,V1.1规范有着细微变化。现在,灯泡可以根据任一文件进行测试,而认证机构则按照新的灯具规范进行操作。
能源之星程序要求产品一次性通过认证测试。随后,认证机构须每年对通过认证测试的灯泡进行选择性验证测试。
EPA表示,认证测试应包括适用的核心性能测试,如下:
光效
光输出和中心光束强度(等效声明认证)
光输出比(仅定向灯)
发光强度分布(全方位及LED装饰灯)
相关色温
显色指数
色彩维持(仅LED灯)
颜色均匀性(仅定向LED灯)
光通维持率(节能灯:1000小时,LED灯:3000小时)
额定寿命(运行4000小时后观察运作零件)
运行时间(只包括紧凑型荧光灯)
快速循环压力测试
原位温度测试(仅使用早期认证的LED灯)
此外,认证机构需要从以下列表中随机选择两个额外的测试:
频率
瞬态保护*
启动时间*
运行时间*(仅裸露式紧凑型荧光灯)
功率因数*
尺寸要求
一般情况下,认证机构应按照之前进行认证测试的方式来进行验证测试。但是,EPA也指出了一些例外。光通维持率测试可以在短于4000小时的时间点进行,但90%的测试产品必须通过测试。该指导文件还阐述了为寿命和光通维持率测试建立测试温度的过程。此外,认证机构可以对单个样品进行标有星号的随机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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